《是谁触动了中国人的底线》——贺芳

是谁触动了中国人的底线

20111013下午530分,广东佛山南海黄岐的广佛五金城里,2岁女童小悦悦在过马路上不慎被一辆面包车撞倒并两度碾压,随后肇事车辆逃逸,随后开来的另一辆车辆直接从已经被碾压过的女童身上再次开了过去,七分钟内在女童身边经过的十几个路人,都对此冷眼漠视,只有最后一名拾荒阿姨陈贤妹上前施以援手。但最终小悦悦还是因为伤势过重于21日离开人世。

那从女童身边经过的十八个路人首先在网络上遭到批判,随后不到几天的时间从电视到报纸,从国内到国外,大家纷纷震惊原来我们中国人的冷漠的已经深入骨髓,已经达到让我们自己都感到害怕的程度。英国历史学家Lan Kershaw说:通往奥斯维辛的道路,为之开道的是仇恨,为之铺路的是冷漠。可以说见死不救甚至用冷漠来助纣为虐,是在撕裂社会的良知底线,消解公众灵魂深处的仁义善念。十八个人呐,那可是一条鲜活的生命啊,倘若有一位好心的路人施以援手小悦悦的生命都不会这样匆匆结束吧。但是当我们都在竭力批判这十八个人的冷漠无情的时候,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到底是谁触动了中国人的底线?真的是那十八个人的视而不见么?倘若路过的是我们自己,我们哪一个人敢说我当真能立刻冲到小悦悦身旁搭救?你的脑海中不会浮现出:“如果好心没有好报怎么办”“如果被讹到自己怎么办”“如果连累到家人怎么办”当这些想法冲入到思想中的时候,你还会毫不犹豫的出手相救么?我们还很清楚的记得彭宇案,曾经那个好心扶起骨折老太的彭宇最终还是被判决给付受害人损失的40%,共45876.6元。我们没有忘记彭宇从法院出来的那一脸忧郁,是包含了多少委屈与无奈。而郭美美事件,更是极大败坏着公众的行善之心,甚至触发人们内心仇恨和报复的念头,这样活生生的例子哪里还让现在的我们敢出手相救呢?

我们中国上下五千年的历史,素来就有礼仪之邦的美称,曾经,看到小偷,我们也会侠义之心顿起相互提醒,曾经,看到路边倒下的老人,我们也会心头一热扶起送医院,曾经,如果路边有人让你帮着带路,我们也会毫不犹豫的热心一帮。可是现在呢,我们耳边充斥了太多的好心没有好报的例子,提醒乘客有小偷反遭暴打,扶起老太却被讹钱,帮人带路会被拐卖。我们不是没有良心,我们不是没有做人的道德水准,而是我们怕了,当我们想搭手一帮的时候会有很多个声音从耳边响起:你难道不记得......你难道甘愿冒风险?

那么到底是什么让中国人变的视而不见?

那么到底是什么让中国人变的人性冷漠?

那么到底是什么让中国人变的道德丧失?

在我看来,我们中国人是善良的,是侠义的,这一点我从来都没有怀疑过,孔子说: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道德上出问题,社会显然应该承担更大的责任。是我们尚不健全的体制,还没有给好人有好报的保障,以至于大部分人都抱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所以说社会体制保障的健全才是我们勇于突破心障,奉献爱心的基石。之前流行的校长撑腰体似乎提供了一种方向,如果老人摔倒了你去扶被讹诈了,学校给你提供法律援助,要是败诉了,学校替你赔偿!如果我们的社会能给每个公民提供完善的法律和经济、医疗保障机制,那么出于经济角度的讹诈或将大为减少,甚至不复存在,而见义勇为者也无需过分担忧补偿与法律责任的判定。用法律来强制公民相助在国外是有例子的。正如法国1994年修订的《法国刑法典》就有怠于给予救助罪,具体条文是:任何人对处于危险中的他人,能够个人采取行动,或者能唤起救助行动,且对其本人或第三人均无危险,而故意放弃给予救助的,处5年监禁并扣50万法郎罚金。美国州法律,发现陌生人受伤时,如果不打“911”电话,可能构成轻微疏忽罪。当然并不是说这样的条例就一定适应中国,毕竟我们国家的实际情况不同于外国人,强制大家来救助似乎有些过于理想化,但是至少国外的一些做法给我们提供了一些方向,让我们有可以借鉴的地方。正像郭美美之后,国人慈善的热情降到冰点一样,假以时日,一旦有人振臂一呼,一旦遇到需要慈善,而慈善组织却能证明透明公开的时候,国人的慈善热情便会迅速恢复。我相信等到全社会都来为你撑腰的那一天,将不会有人在小悦悦面前绕行。

临床八班

贺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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